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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该不该被“歧视”?
发布时间: 2014-05-30 09:57 稿源: 红网   编辑:苏丹

  41岁的干部蔡某某,妻子孩子均移居香港,前一段时间选择向组织辞职。发生在东莞市的一幕,是广东强力治理“裸官”的一个缩影。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对‘裸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广东要求,“裸官”不但不能提拔,已在重要岗位上的也要调整。(5月29日《人民日报》)

  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调整岗位或提前退休,“裸官”正在受到或重或轻的软处理,即调整出权力中心,以防后患。无违法违纪事实,只因家人在国外就遭此境遇,难怪很多官员想不通——凭什么要受到“歧视”?

  唯一的依据,是今年1月中央颁布的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规定“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按此解释,广东对“裸官”有治理过度之嫌,现职也保不住的结果恐怕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从领会精神的角度来看,似乎也并无不妥,正像有人说的那样:“把老婆孩子都移民国外了,这样的官员有几个不是贪官?”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想当然地有罪推定,难道“裸官”的家属就没有凭自己实力走出去的?果真如此的话,个别清白的“裸官”是否被“宁可错杀”了?诚然,舆论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能够以技术移民出国的毕竟只是极少数,而通过投资移民移居海外的是大多数,众所周知,没有上千万元人民币的费用,想要入籍发达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那么,最大的疑问便接踵而来——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仅靠官员的合法收入显然难以负担。至此,“歧视”“裸官”的最大理由便浮出水面,即他们有重大的贪腐嫌疑,但嫌疑仅是嫌疑,还需要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拿出最终的结论:如果确有腐败问题,决不能止于调整岗位那么轻描淡写;如果没有腐败问题,“格杀勿论”则显得有些过于武断与粗暴。

  从“裸官”所占的比例来看,并不算太高,纪检部门完全有能力查清其财产来源,给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一个清晰明确的交代,或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或彻底还其一个清白,不冤枉一个好官。毫无疑问,“裸官”并不必然是贪官,但由于缺乏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才会有如此模糊地治理,反之,如果能将“裸官”作为率先实行财产公开的群体,则既可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又有助于减少制度全面实行时的阻力,何乐而不为呢?

  那位唱着《渴望》片尾曲喊冤的“裸官”,如果能够主动公开家庭财产,没道理不给他一个机会。

稿源:红网   编辑: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