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要针对“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回潮”的现象,真改实改彻底改,把推动第一批单位整改落实与解决第二批单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第一批单位要主动“认账”并着力解决第二批单位反映的突出问题。(6月13日,四川日报《镜头不换力度不减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组织着力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出举措,有效地刹住了一些领导干部、机关单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不实之风。但是,从各地不时通报的个别违反“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例来看,我们的反“四风”工作还需要持之以恒,扫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这样才能锤炼出一只“信念坚定、勤政务实、为民服务、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干部队伍。
反“四风”重在解决的是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问题,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的就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其落脚点就在于纠正为群众办事中存在的那些懒散、拖沓、推诿、扯皮的不作为、慢作为之风气。细细分析,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情况,除了监管和惩治不给力外,更多源自于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没有认清自己的职责、认清自己的处境,乱摆架子、自视甚高,以致伤害党群、干群关系。
如果我们这些干部换位来思考,自己作为群众,到机关办事遭遇“办事难”,心里定然也不是滋味。古语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在为群众办事的时候,就更应该主动去承担好责任、履行好职责,用真心、真诚地服务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这既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角色定位的要求,也是代表政府服务好群众的要求,更是群众最期盼、最希望的。
只有我们的各级党员干部树牢了“责任意识”,才会在服务群众,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保持耐心、用心去把群众的难题解决好。如果给群众办事总想着吃拿卡要,推三阻四,干着“踢皮球”的工作,去拿着群众的纳税钱,无异于自扫颜面、自打耳光,是愧对国家的培养,群众的信任。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筑牢“责任之门”,自觉地去挡住那些“踢皮球”的行为,从根儿上把问题解决,最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