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走过利用棚户区改造刚刚建成的新楼房旁

居民入住利用棚户区改造建成的新楼房
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补偿方式
在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方面,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应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10%-30%给予奖励。其次,对征收房屋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安置区位每降低一个地段类别,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增加15%的建筑面积,且不算结算费用。征收城区房屋,异地安置到四类地段以外的,按征收同类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对等原则进行安置,可以在征收房屋中给予一定补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最后,鼓励通过“先建后拆”和优先建设安置房实施改造,就地、就近或异地先行建设安置房屋,待安置房屋竣工并安置住户后,再实施拆迁。
另据介绍,为切实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当前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积极加快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即在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报批、拆迁补偿安置等环节,简化审批流程,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实行联审联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一站式办结项目建设手续。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