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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14-07-28 17:04 稿源: 云南网   编辑:苏丹

  用法治思维管人管权管事,提高政法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

  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既要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素质、改进执法作风,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从制度建构层面,对管人管权管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长远解决方案,确保权力规范、公正行使,确保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用制度厘定执法司法权边界。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重要的是明确执法司法权都由法律授予;没有法律授权,不得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执法司法行为。要对法律授予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权进行全面梳理,清晰界定执法司法人员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的界限。

  用制度实现对执法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执法司法权行使关乎当事人权利,如果缺乏监督,既会影响执法司法公正,也会产生腐败。要坚持以权力制约权力,健全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制度机制。正在进行的执法司法责任制改革,一开始设计改革方案时就要注重强化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机制就到哪里,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寻租的机会。

  用制度促进执法司法权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通过健全制度,确保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及时公之于众,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保廉洁。把信息化和公开化结合起来,健全执法办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机制,做到动态管理、刚性约束,促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坚持以权利制约权力,拓宽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促进司法公正。

  用制度的严格执行保障权责一致。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要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对违反法律制度的,无论涉及谁,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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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云南网   编辑: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