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提示”
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常识“大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及时向群众宣传夏季交通安全的常识;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大预警”,提示夏季易发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形态、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恶劣天气预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大曝光”,汇总查获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集中向社会进行公布。并邀请新闻媒体跟踪采访,曝光警示酒驾、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
实施交通安全“大督导”
专项行动中,交警部门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肃处理一批未按规定落实GPS监控制度的运输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停运的停运,该追责的追责,推动落实运输企业监控和安全主体责任。督导夜间客运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长途客运夜间停运和接驳运输的措施。各交警大队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对夜间运行的客车进行检查,既为接驳运输客车接供通行保障,又对其他长途客车严格落实夜间停运的要求,确保夏季夜间客车通行安全。督导危险品运输罐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落实工作,督促严格危险品运输车登记检验职责。各交警大队积极配合做好不合格危险品罐车的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分期分批督促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并对加装情况严格督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不放过一辆危险品运输车,不放过一个危险品运输企业。督导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危险驾驶案件以及涉及客车、危化品车辆的事故一律进行责任倒查、深挖事故原因、狠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四不放过”的刚性问责制度,真正起到“一地出事故,各地受教育”的社会警示作用。
“十个一律”严查交通违法
专项行动中,各交警大队对重点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严管重罚的原则,用足用全法律手段,依法可处罚款的一律按最高限额罚款,依法可并处暂扣、吊销驾驶证一律予以并处,依法可行政拘留一律予以拘留,依法应予交通违法记分处理的一律予以记分,坚决做到严查、严管、严治、严惩,并及时予以新闻公开曝光。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一律暂停休假,两个省际执法服务站一律实行24小时道口定点勤务,并一律与邻省公安交管部门签订警务合作协议,实行联合勤务;对进入辖区的营运客车,一律做到“六必查”,凡是营运客车超员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凌晨2时至5时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依法处罚后引导至就近的安全区域强制停车休息;对超员、超速,疲劳、酒后、无证驾驶和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等“四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从严处罚,严禁降格或减轻处罚,违者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