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中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推动第一批活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四川日报2014-8-6)
《通知》强调,务求实效建章立制。要把中央出台的制度承接好,对需要配套的,要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对需要细化的,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规定。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短期效应。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根本。该做的马上做,该改的马上改,不要等待观望。只有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才能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才能最终实现不断改进、真正提高。
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建章立制一定要有针对性,不能“跑调、走题”,要切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是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需什么制度定什么制度,切忌无的放矢、大而化之。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执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用强有力的刚性约束管人、管事、管权,堵塞滋生“四风”的体制机制漏洞,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会部署的重要保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最终检验活动成效的环节,是攻坚克难的阶段。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新动力,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开端,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毫不松懈地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功亏一篑。
要始终坚持从严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开门整改,强化督促指导,注重统筹推进,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要继续发扬真抓实做精神,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查找问题,紧紧聚焦“四风”、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梯次推进、搞好专项治理。
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着眼长远长效、健全制度机制,注重思想升华、加强党性修养,不折不扣地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