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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开启
发布时间: 2014-09-10 19:17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朱佳

  “三大目标”:一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诱发较大以上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公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二是客货车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客货车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制度建设得到有效推动。三是交通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分组织发动、整治攻坚、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十项措施”:一是严把路面交通安全检查关。全天候组织开展路面安检和道路管控,严把“两客一危”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个关口”,按照“首查负责”的原则,就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不得以罚代管。二是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关。组织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教育和旅游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拉网式排查,督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车一员”制度。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查处。三是严把出入辖区车辆安全关。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治安卡口检查站、大型货车卡口站,严把安全检查关,做到车辆运行路面管控到位、车辆“六必查”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到位、交通安全提示到位。四是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违禁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两年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是严管“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和旅游部门,全面排查辖区“两客一危”、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对非法改装伪装、运输许可证照不全、安全设备不齐等违反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律抄告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坚决落实停运措施。六是严格落实交通违法“黑名单”制度。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6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律列入“黑名单”,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运输企业解除聘用;对危化品车辆驾驶人、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无押运员证运输危化品的,将坚决依法处罚,并通报运输企业解除聘用;对校车驾驶人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将坚决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七是严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路面管理工作,组织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站、运管所联合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城郊、农村地区非法营运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八是严格打击飙车违法犯罪行为。市局将多警联动,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飙车违法犯罪行为。九是严肃追究醉驾刑事责任。对于醉驾案件,协调法检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从快办理、严厉惩处。十是严厉打击涉车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全市治安部门加强机动车修理、回收、二手车市场等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和不按规定拆解、回收、报废机动车,以及为交通肇事、盗抢、涉案机动车喷漆改色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条纪律”:一要靠实领导责任。我们将把“百日行动”作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以超常的决心、超常的措施、超常的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二要深化协作配合。全市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密切协作配合,严格责任分工,确保行动达到预期目标。三要严格督导检查。市局将成立专门督导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组织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集中曝光一批“两客一危”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要实行有奖举报。“百日行动”期间,要发动群众,通过“110”、“122”,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证落实的举报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表彰奖励,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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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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