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如期为中小学和幼儿园供暖,通过购买、更新、检修、维护取暖设施设备,更换、维修破损门窗,及时采购取暖用煤等措施,确保学生教室、宿舍和教职工办公室取暖效果达到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理由降低供暖标准、缩短供暖时间。要特别重视低年级学生、寄宿制学生取暖和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因设施维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中小学幼儿园不能正常取暖、取暖温度不达标等现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取暖经费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在经费安排上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并及时足额拨付学校。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保证取暖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取暖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浪费,严禁套取、挪用、截留。
通知明确指出,凡未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或发生取暖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