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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及驾驶员旁听醉驾案庭审
发布时间: 2014-11-07 16:27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朱佳

  中国兰州网11月7日讯 (记者 朱佳) 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1月6日,红古交警大队组织事故中队民警与辖区“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管和驾驶员代表,在红古区人民法院了旁听“驾驶员范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庭审”全过程。通过旁听公开审理案件,让大家亲身经历活生生的案例,提升驾驶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今年6月10日17时许,驾驶员范某饮酒后驾驶甘AJ501*号车,在红古区海石湾南区六号大坡处向南左转弯时,与同向徐某驾驶的甘ARB23*号车发生追尾相撞交通事故。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范某有酒气,随即将范某暂控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检测范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8mg/100ml,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11月6日,红古区人民法院对范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公开审理。法庭当场宣判范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范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范某现已被羁押红古区看守所。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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