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阳市委宣传部获悉,殴打记者的人系沈阳市城管局苏家屯区分局合同制人员石某,昨日上岗加班执勤期间,私自驾驶行政执法车辆参与CS游戏。目前,该局对石某解除劳动合同,责令涉事部门向当事记者道歉慰问,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又见“临时工”、又见“合同制人员”。当丑闻曝光之后,当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公车私用且脚踹记者恶行曝光之后,我们立即看到了当地纪检监管部门的行动,将罪魁祸首的“临时工”揪出来的行为不可谓不神速。当警察殴打群众、城管暴力执法等负面新闻一次又一次被冠以“临时工”所为时,难道“临时工”真的会是那毒瘤?其实他们不过是替罪羔羊而已。
笔者从未研究过在出事之后是“临时工”的概率究竟是多少,不过按照自己浅薄的理解,这恐怕不过是“弃车保帅”之举而已。可以试想,既然其身份是为“合同工”、“临时工”,也就意味着其并没有捧上所谓的“铁饭碗”。因此当出事以后,为了平息众怒表明自己从严管理队伍的态度,将这些“临时工”即便一一清除也无妨,毕竟只要事先与他们做好沟通,保证风头过后予以回聘,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同意。如此一来,既保护了那些正式员工,也彰显了单位的态度,而被惩处的“临时工”也无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岂不皆大欢喜?
实际上,无论其所谓身份是否真是“临时工”,都应当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之一,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所能够代表的就是一地一个单位的形象。然而令人感到无比失望的是,某些单位领导人却看不透这一点,反而只会用“临时工”来掩盖自己干部队伍的丑陋,这是公众的悲哀,更是某些官员干部毫无担当的直接反映。
总而言之,此次是否真是“临时工”或许我们尚不知晓,但王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对于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不应当总是让临时工作为“代罪羔羊”,如此掩耳盗铃之事不过是在愚弄公众的智商。监管部门应当对“代罪”行为进行着力查处,还民众一个明白,更应当着力健全相关监管、查处、惩处机制,防止类似“巧合”事件的再次发生。文/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