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中国第一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3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南京全城鸣笛向死难者致哀。12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屋顶上,很多印有“国家公祭”四个字的牌子已经竖起来了;纪念馆门口的广场上,“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几个大字非常醒目,两边分别写着“遇难者300000”。
以国家名义公祭,借助庄严的仪式感,让国家与人民,对于历史记忆秉持清醒状态,避免出现片刻的麻木与忘却——以史为鉴、以史为镜,在和平年代,听得到曾经绝望的声音,在奔跑间隙,看得到脚下累累的危险,哪怕朔风过耳,泪水与生命也不至于淹没在时间的荒野。
习近平说:“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历史和事实。”正是在这样的理念共识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些年,申请南京大屠杀为世界记忆遗产,发掘并公布日军侵华新档案、解禁战犯笔供,中、英、日三种文字版本的国家公祭网上线等……凡此种种,皆彰显了中国政府不忘历史、矢志和平的信念与决心。
公祭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凝结了政府、个人和社会价值与力量的仪轨。
今天,中国为什么需要一场公祭?这个议题可以从三个层面解读:首先,经济强大后的中国,需要在精神层面构建更稳固的价值体系。人民的精神诉求,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公祭活动第一次上升至国家层面,不仅强化着国人不忘被欺凌之辱,更是在为整个世界恢复、保存历史的真相和尊严。我们在祭奠惨遭屠杀的罹难同胞,也在祭奠为反抗侵略而壮烈献身的铮铮英烈。这是对生命的敬畏,对人权的尊重,亦是对曾经鲜活绽放的生命的温暖慰藉。
其次,公祭活动让面目模糊的历史渐次清晰。近年来,日本政坛在右倾化的道路上一路狂奔。从“慰安妇”问题到“历史教科书”问题,日本右翼分子动作频频,企图为日本侵略历史翻案、美化日本侵略历史。但正如学者所言,“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有侵华日军各级指挥机构当时的命令和日本官兵的记录为证,有中国幸存者的血泪控诉为证,有《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等国际人士提供的证言和美国牧师约翰▪马吉1937年拍摄的电影胶片为证。”真相就是真相,就算被遮蔽在阴霾与脂粉之后,它依然拥有直抵人心的力量。“如果你们都忘记了,我们还能记得吗?”一位日本友人的这句话,足以警醒全体中国人。
此外,从国际视野来看,以公祭的形势铭记历史而烛照未来,是正当而正义的选择。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譬如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自家的国家级公祭——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彰显情怀与力量,昭示精神与方向的议程。
扬子江水奔流不息,南京城墙肃然沉寂。动静之间,纵横之际,是历史不曾睡去的警醒与痛觉。向深沉的历史致敬,向奔腾的未来前行。从情感到制度,从民间到政府,在和平与发展的大道上,沿着公祭日闪耀起来的,是我们成熟而强大的中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