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老赖”少了,讲诚信的多了
2014年9月,家住河南新乡的徐某到机场买票时被告知,因为上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票拒售。着急出差的徐某一下子傻了眼。
原来,2012年8月徐某因生意需要向杨某某借款160万元,到期后并未归还。法院经审理判令徐某限期归还杨某某借款160万元及利息。逾期后,杨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虽然多次口头表示尽快还钱,但就是不按承诺履行。鉴于徐某毫无履行的诚意,2014年6月,辉县市法院将徐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身份信息输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数据库。
徐某是社会化治理“老赖”的一个缩影。2014年1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介绍,失信人黑名单库建立以来,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已有70多万人。被纳入黑名单后,许多人主动还款,主动履行率达20%。
专家指出,遏制规避执行不良现象,不能让法院一家孤军奋战,而要法院和公安、银行、工商、税务、房产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
稿源:光明日报 编辑:刘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