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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全国划分成16个保护区域实行全域国土保护

发布时间: 2017-02-09 16:02 稿源: 人民网   编辑:卢文茂

  中国兰州网2月9日消息 国新办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部长赵龙和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赵龙在回答记者有关“国土保护”问题时介绍,《全国国土规划纲要》提出了国土保护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也就是分类、分级保护的概念,把全国划分成16个保护区域实行全域的保护。

  赵龙指出,国土保护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有加强保护才能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纲要》坚持保护作为规划的核心,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同时也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区域之间、不同地区之间资源禀赋、资源条件,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都存在很大差异,所以《纲要》提出了保护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也就是分类、分级保护的概念。

  赵龙介绍,《纲要》按照保护的主题,具体划分成五类保护主题,一是环境质量,二是人居生态,三是自然生态,四是水资源的保护,五是耕地资源的保护。同时,按照保护、维护和修复这三个级别,把全国划分成16个保护区域实行全域的保护。

  具体而言,在环境质量保护方面,重点针对开发强度比较高、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目前重要的集聚区,比如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这一带区域的保护,开展以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为主题的保护。

  同时,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污染的项目,严格用水总量的控制。二是人居生态保护,对重点开发的城市群地区,加强对城市绿地和人工湿地的保护,同时推进河湖水系的连通,加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在人居生态方面,第一就是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保护。重点要严防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第二是要加强农村的自然生态保护,重点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中央也已经作出部署。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严格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的产业和项目落地。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对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和湿地的保护,特别是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陆域污染物的减排计划,防止陆域排放对水质造成的影响和破坏;三是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开发的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四是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明确到2030年全国用水量大概控制在7000亿方之内。

  在耕地资源保护方面,重点是两条,一是严守耕地红线,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我划定15.46亿亩,这是严格保护不能突破的,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二是严控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通过盘活存量,减少对新增耕地的占用等措施,同时通过改进占补平衡,实现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来解决保护耕地的问题。

稿源:人民网   编辑:卢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