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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城助推兰州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系列评论之三
发布时间: 2017-04-25 07:30 稿源: 兰州日报   编辑:刘明德

  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城市是“火车头”,必须以城市的发展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而文明城市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创建过程本身就是推动发展转型、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城市品位、惠及民生的过程,是推进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重要抓手。因此,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兰州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的“助力剂”和重要抓手,正是推进兰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围绕贯彻落实这一战略思想,为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这些要求内涵丰富、意义深远,既是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内在品质,更与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标准不谋而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兰州未来发展而言,更现实的要求则是——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势在必行。作为省会城市,无论是资源优势,还是基础条件,都要求兰州在创建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兰州“首位度”的要求,更是兰州在发展中自我加码、涅槃重生的必须之举。因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一场关乎城市形象的荣誉之战,更是推动城市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个重要抓手和有利契机。可以说,抓文明城市创建,就是抓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也是兰州市民文明素养提升、民生改善、城市竞争力加码的过程。所以,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于推进提升兰州城市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标已然非常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对推动城市科学规划、依规建设、高效管理的重要牵引作用,以全市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城乡环境、背街小巷“三大整治”攻坚战为有力抓手,以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违章乱建、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等城市顽疾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欠账问题,大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精品化水平,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实现以人为本、文明和谐、充满活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上下一心、携手共进,撸起袖子加油干、甩开膀子奋力干,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人民共同的梦想,为早日把兰州建成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刘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