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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县级政府试点 政务公开又出实招
发布时间: 2017-05-24 14:44 稿源: 中国青年网   编辑:胡巧

  “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10月3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时刻绷紧政务公开这根弦。”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并提出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规划、拆迁安置、环境保护、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

  我国政务公开从上世纪80年代末萌芽起步,从自下而上逐步推行,到自上而下全面推进,已走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1988年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实行公开办事制度。随后,一些基层开展公开办事制度等试点工作,河北省蒿城市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后来在全国进行推广。这是基层政务公开的第一次试点,无论公开内容还是公开主体都较少,且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

  党的十四大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基层站所及“窗口”行业,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随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乡镇政务公开试点。到2000年,政务公开已从农村基层组织向市、县、乡基层政权机关发展。这是基层政务公开的第二次试点,公开内容不断延伸,公开主体不断扩大。

  2011年中央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对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基层政务公开的第三次试点,主要任务是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为重点,利用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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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胡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