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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持续深化“三大措施” 有效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发布时间: 2017-07-20 13:53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刘明德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战略、新思想和视察甘肃时作出的“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和“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以打造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和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为载体,以转方式、调结构为牵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注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健全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通过持续深化“着力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抓好污染防治、着力强化执法监管”三大措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呈现出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良好态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国家和省级一系列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201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环保工作作出批示。同时,健全了应对污染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2013年率先在全国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出台《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初步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甘肃省环保工作始终下功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污染减排,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较2010年分别下降9.13%、14.11%、8.31%、7.9%,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创新大气污染防治模式,建立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市场煤质监管、工业企业达标改造、施工场地扬尘防控、餐饮业油烟整治和黄标车淘汰重点任务“六张清单”,通过综合治理手段和网格化管理措施,着力推动兰州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组织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连续四年通过国家考核;印发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印发实施《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累计争取中央土壤专项资金5.24亿元支持,组织实施了白银市东大沟重金属污染整治、白银昌元化工公司含铬污染场地治理等7个重点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围绕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组织实施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始终将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作为保障全省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不断规范环评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对接推进工作制度,难点项目集中督办制度和项目受理倒计时制度,切实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在张掖、庆阳开展环评改革试点,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不断完善执法体系,出台《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等文件措施,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决策辅助系统,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痕迹化、模版化、流程化、智能化、分类化和执法计划编制管理“6+1”监管模式,建立了“全面覆盖、依法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尽职免责”网格管理模式,形成了环境执法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监督的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人数11万余人次,检查企业4万多家次,累计处罚金额达到1.532亿元。特别是武威荣华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陇南陇星锑业公司尾砂泄漏事件发生后,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22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理。(陇平)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刘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