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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令食品日报制值得推广
发布时间: 2017-09-21 12:51 稿源: 法制网   编辑:王萌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北京市食药监局针对北京53家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式抽检,同时还将对节后过期月饼馅料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此外,今年北京试点实施“节令食品日报制度”,即自月饼生产之日起,生产企业每日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月饼产量、销量、退货量等信息,掌握月饼生产、销售、退货及回收处置情况(9月20日《北京青年报》)。

  月饼等节令食品有其特殊性,只在某个时间节点是畅销货,过了特定的节点,这些食品就少有人问津。这也就对节令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相应要求。比如,一些厂家为了一己之利,将卖剩下的月饼在第二年进行“再加工”,无疑会埋下诸多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对这些节令食品安全监管须臾不能放松且需要更加灵活的手段。

  根据相关报道可以得知,北京市将以通州区试点,由通州区的月饼生产企业将相关信息每日反馈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部门对企业动态的把握,通过信息交互沟通,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通过对企业生产销量、退货量等信息的精准把握,有利于实现全流程监管,也就是“闭环”监管。

  落实好“节令食品日报制度”,企业当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比如,产量和销量信息如何报,企业有自主权。保障这些数字真实且有效主要依赖于企业自身。这考验着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指数,也未尝不是对企业良知的“开卷考试”。制度成效如何,不仅关乎着消费者的权益,更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理当警醒并按要求报告。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有了“节令食品日报制度”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一则对企业上报的信息和数据应加强研判,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二则也应避免过度依赖“节令食品日报制度”,相应的日常监管依旧不能松懈。比如要多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飞行检查模式等以实现监管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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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网   编辑: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