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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规范停车位收费
发布时间: 2017-10-11 13:51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孙海芳

  网民“Ealle--J”发布微博私信并附图片称,安宁培黎广场又一城尚座小区停车费太贵,一个住宅小区,跟业主收费这么高,确实较贵,业主不敢停车,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解决。(图片显示该小区白天收费标准为4/小时,每增1小时加收2元,以此类推。夜间收费标准为10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为36元。)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停车费的定价逐渐成为影响民生问题的一大难题,进而引发车位所有权的归属争执,升级为较为广泛的社会矛盾焦点。

  近日来,一篇名为《法院终于判了:停车位居民免费试用,开发商无权租售》的假新闻引起住宅小区业主的关注,进一步使小区停车费问题成为舆论焦点。按照现行《物权法》规定,关于小区车库的归属定义为: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和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未公摊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

  目前,在兰州市内住宅小区固定停车位定价在200--600元/月之间。停车位分规划建设的相对固定停车位和小区内共有道路上的临时停车位,前者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确定归属,后者则为业主共有。如何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达成平衡,让双方利益均衡,平息内部矛盾,化解可能升级为公共事件的矛盾,或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首先,在政府层面,尽快出台相关举措,建立业主共同决议的机制和形式,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价部门制定小区停车费议价规则以应对不合理定价,保护业主应有权益,推进民生事业的发展。其次,在业主方面,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业主诉求表达的通道,在征求业主的诉求后,关于停车位收费的问题可由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进一步实现业主话语权,将隐含的内部矛盾放在桌面上,通过协商解决的办法处理,避免极端案例的发生。再次,在开发商方面,在保障业主权益的同时,还要保护开发商盈利,以保护合法商人的应有权益,不能任由业主的非理性要求;对于违反《物权法》规定的开发商,要严厉惩罚。最后,作为可能引发社会公共事件的舆论热点,要畅通发声渠道,广言纳谏,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避免过激社会事件的发生。(一鞠躬)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孙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