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兰州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评论  >  视野
公路收费与服务挂钩,关键是“动”起来
发布时间: 2017-10-18 09:59 稿源: 光明网   编辑:孙海芳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对《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规定,收费公路将遵循“优质优价”原则,在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实现浮动管理。这意味着,今后浙江省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与路况服务质量挂钩:路况好的,收费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路况不好的,将酌情减免收费。浙江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办负责人表示,此次管理办法的修改,旨在将收费标准浮动管理作为监督收费公路路况服务质量的手段,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的服务管理能力。

  收费与服务挂钩,不过是市场常识。但在收费公路领域,这一常识的推进却并不理想。长期以来,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是否有弹性空间,似乎都是“不可商量”的。民众鲜有发言渠道,通常只能接受固定的标准。遇到路况差、服务不佳之类的情形,驾驶员大都只能抱怨一番,很难对管理方带来实质压力。在这一背景下,“优质优价”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事实上,实施公路收费与服务挂钩政策,浙江并非首例。去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3家单位联合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决定从当年4月1日起,根据工程和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实行浮动管理、年度调整。其中,服务质量评价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五方面内容,并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采取全面自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

[1]  [2]  下一页  尾页
稿源:光明网   编辑:孙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