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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指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改革途径
发布时间: 2017-11-15 11:47 稿源: 人民网   编辑:赵晓娜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这为十九大之后继续推进反腐奠定了基础。报告提出了反腐败斗争的实现机制路线图,即“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同时,报告还提出了具体的实现机制,即全面巡察机制和全覆盖的检举机制,也就是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并推进“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笔者认为,未来五年的反腐败机制已经清晰,路线图已经明确。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一体建设”,提出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并具体提出要“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这无疑为中国反腐立法和法治路径指明方向,也为廉政建设的法治化、常态化奠定基础。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十九大报告全方位地给我们展示了未来五年中国共产党人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决心、信心、路径和方法,我们有理由相信,新时代中国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将展现在每一个中国人和世界各国人民面前。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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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   编辑:赵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