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放假,岂能随意地让自己对着日历来画圈圈?圣诞节属于西方节日,并非我国法定假日,根本就不具备放假的法律支撑。所以说,学校在这两天无理由放假,实际是属于擅自停课。这已经严重违反教育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打着圣诞节的名号来放假,这显然是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侵害,是违法之举。此外,更需要警惕的是学校私自放假的这两天,家长基本都是处在上班的时间,不可避免地存在无暇照顾学生的情况,这就存在着一个管理的空白区域。而这些孩子难免借着节日的劲头“撒花儿”,期间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引发安全责任纠纷,又该如何清算?这种案例并非没有,但别人的伤疤为何不痛,恐怕因为总感觉教训离自己好遥远,所以才任性为之。
正因如此,学校在做任何决定之前,在任何涉及到学生核心利益的决策上,都该多些考量和思量,切莫再简单地怀着让让圣诞节的快乐“再飞一会”的意愿,在教育懒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毕竟,教育是件严谨的事情,有科学的安排,有系统的规划,更有教育强国的重任在肩。但愿学校的政策制定者们,能以此为戒。(作者: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谢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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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胡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