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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留人不只能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 2018-01-12 11:29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孟蔚

  其实,用房留人不只是有利于企业和员工,其对于促进楼市供需平衡、健康发展也有积极意义。过去,我国住房供给体系中的主要供给者是开发商和政府,前者提供商品房,后者提供保障房,供给比较单一,供给总量自然有限,结果是楼市长期以来供需失衡——供小于需。这是房价上涨原因之一。

  大企业采取用房留人,楼市无疑多了一种供给渠道,部分需求被分流了,那么就有利于楼市从供需失衡走向供需平衡。换言之,用房留人既丰富了楼市供给体系,又能消化了部分住房需求。尽管用房留人的大企业屈指可数,但其促进楼市健康发展的积极意义不容否认。

  不过,对于其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员工来说,看到“别人家的公司”如此慷慨,不免会“羡慕嫉妒恨”——既羡慕华为员工,又恨所在企业无能。很多中小企业来主要考虑的问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问题,既没有心思也没有能力为员工提供福利住房,甚至连拿地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不能享受企业福利住房的企业员工,要么选择买房或租房,要么由政府提供保障房。虽说近些年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供应量持续增加,但尚不能满足需求。这就需要,一方面通过楼市调控让房价回归合理水平,让更多人有机会买房;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保障房供给力度。

  需要指出的是,大企业用房留人必须规范操作,既要规范拿地,又要规范分配。非公企业应通过合法方式拿地,按规定卖房;国企在自有土地上建房,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否则的话,这些“内部分房”有可能被质疑为一种福利腐败,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民企用房留人可能是企业的“家事”,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用房留人,则不完全是单位的“家事”,还需要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公租房等住房政策规定要求来操作。(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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