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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26 11:46 稿源: 甘肃日报   编辑:刘明德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5.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增长7.8%,支出3307.3亿元、完成预算的98%、同比增长5%;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11.7%,支出595.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同比下降6.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1亿元、同比增长2.5%,支出498.6亿元、同比增长38.6%;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7亿元、同比下降14.9%,支出121.9亿元、同比增长35.6%。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44.6%,支出18.9亿元、同比下降39.1%;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亿元,支出17.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7.5亿元,支出801.8亿元,累计结余756.5亿元;其中,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4.9亿元,支出232.8亿元,累计结余434.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预算管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任务。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支出刚性需求较大,预算平衡压力突出。财政收入走势分化,部分市县持续减收,财政运行困难加剧。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亟待加强,财税改革力度仍需加大。有的市县仍然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或变相举债行为,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亿元、同比增长7%,预算支出3500亿元左右;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3亿元,预算支出677.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1.3亿元,预算支出361.4亿元;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亿元,预算支出9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亿元,预算支出13.7亿元;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预算支出10.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8.1亿元,预算支出872.3亿元;其中,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6.3亿元,预算支出318.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及政策措施可行。收入预算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体现了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举措落实。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省人民政府应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认真分析税源结构,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培植涵养财源。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积极争取中央在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扶贫、生态、预算内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坚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重点项目、重大民生、改革创新等重点支出。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办好民生实事。提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三)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力度,推进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目标,建立项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项目建成后的跟踪问效机制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稳步推行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制度。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明晰责任,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认真研究中央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相关政策,争取债券额度,积极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变相担保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限额、举债、使用、偿还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推进预算规范合理编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除中央和省上重大政策调整按法律程序批准执行外,不得新开减收增支的口子。坚持分级负担的原则,明确各级支出责任。健全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扶贫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的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刘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