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兰州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评论  >  视野
辞职扣发年终奖违背道义人心
发布时间: 2018-02-12 09:26 稿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袁萍萍

  余先生在广东江门做保安已有一年,过年前想辞职,经理告诉他,辞职可以,但是没年终奖了。2月2日公司发出年终奖通知后,余先生和其他同事一样,收到一笔和工资一样数额的奖金。看着年终奖终于有着落了,想着做完这个月就回乡下,于是余先生第二天就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想不到,提出辞职之后,这笔原本已经到手的奖金就“飞”了。

  春节前既是“跳槽季”,也是年终奖的发放时段。对于春节前后跳槽的人们,提前离职能否拿到年终奖,是他们最关心、最不放心的一个问题。按照常理来讲,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工作的肯定与奖励,即便提前离职,只要出色完成了上一年度工作,就应该拿到年终奖。然而,近年来一些企业将年终奖变换成了“防跳槽奖”,只要员工提出离职,辛辛苦苦一年挣来的年终奖就化为乌有了,不免有违道义人心。

  严格意义上说,年终奖并非只是一笔奖金。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助等等都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其中奖金部分包括生产奖。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综合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其发放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而不能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要跳槽为由,扣发原本应当发给员工的年终奖。

[1]  [2]  下一页  尾页
稿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袁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