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兰州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评论  >  说法
北青报:癫痫发作酿车祸 驾驶员该当何罪
发布时间: 2018-12-14 11:51 稿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宋佳容

  这就是说,癫痫病患者有广泛的就业渠道,但却不能当司机,司机申领驾照具有主动申报癫痫病的法定义务。如果癫痫病患者通过隐瞒病情冒领驾照且从事客车驾驶,一旦发生事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且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可能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现实中不乏这样的案例。2014年5月1日,湖北宜昌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行驶时突然逆向斜穿到对向车道,随后径直冲向夷陵长江大桥桥墩,直至车轮轮胎掉下来才最终停下,其间车辆没有任何减速和避让的痕迹,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及桥下休闲的市民避让不及遭到撞击,导致4人死亡,8人受伤。据警方调查,一年前驾驶员左某就被查出患有癫痫,但他隐瞒了患病的事实,构成了法律层面的间接故意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以“交通肇事罪”对左某提起诉讼,而是选择了量刑更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左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癫痫病患者隐瞒病情造成恶性事故被严惩当然不冤,但如果只是事后严惩还是不够的,还应该把关口前移,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一是,可以考虑在申领驾照时增加一项脑电图的检查。二是,即使申领驾照时不普遍要求做脑电图检查,但申领人如果被录用为小客车或者公交车司机,就应该把癫痫病的检查作为必备环节。尽管患癫痫病患者是极少数,但我们社会的很多预防措施,不都是为了避免出现“极少数”问题吗?为了挡住少数“马路杀手”,多做一些工作,多支付一些成本,终究是值得的。

  (本文为转载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首页  上一页  [1]  [2] 
稿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宋佳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