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兰州环卫工人路边捡万元现金,跑步追赶失主”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流传,并引发网民热议。
8月24日,城关区环卫局保洁一公司第二管理站保洁员王毓秀、王春梅在白银路附近清扫保洁时,看到一名约六七十岁的男子从身边经过,手里拿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急匆匆乘坐一辆小车而去。由于匆忙,男子在上车时却将手提的塑料袋子遗落在路边。几乎同时,两位保洁员发现并上前捡起塑料袋,一边跑步追赶一边大声呼喊失主,但怎奈汽车早已快速离去,两人无果而回。随后两人打开袋子查看,发现袋内有机顶盒、手提包,多张银行卡,以及一万元现金。两人立即将这些物品交往第二管理站并积极联系失主。不多时,发现丢了钱物的失主也调取监控,随即与站内取得联系,8月26日失主前往第二管理站领取了失物。面对失主的感谢,王毓秀、王春梅只是淡淡得表示自己所做是分内之事、举手之劳。一句简单的话语,折射出普通保洁员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
千百年来,拾金不昧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拾金不昧不仅是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也是良好社会风气的展现。
然而,拾金不昧也常被变了味。每每有乘客将钱包、手机或其他贵重物品遗忘在车上,需要通过媒体请拾到财物的司机或乘客能物归原主时,常提出“必有重谢”,这就将拾金不昧等同于换取酬劳,没有“重谢”便可自行留置。这与传统的社会公德是相互矛盾的,正如复旦大学高丽建副教授所言“从经济学角度讲,遗失物付费也许是合理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钱量化,无疑会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行为庸俗化。”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云:“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食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不贪不义之财,是对良心的考验,对文明的考验,也是对公民个人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的考验。两位普通环卫工人用凡人善举告诉我们,俯下身拾起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昂首送还的是一颗至纯至美的心。(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