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医生动车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一事引发社会热议和关注。
事件起因是3月17日由柳州去南宁东的D3563次列车紧急广播称有旅客突发疾病,寻找医生,陈医生听到紧急广播后,前往救治患者。陈医生在返回车厢之时,被乘务员要求出示医师证,陈医生表示并未随身携带医师证,乘务员又将其身份证和车票拍照存档,并要求陈医生手写情况说明,留下联系方式。陈医生还发现,在救治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一直在全程录像。事后,陈医生在朋友圈里吐槽,“感觉怪怪的”。
事件曝光后,舆论不断发酵引发一场轩然大波,“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也发布消息向涉事医生致歉,称出示医师资格证并非规定的程序,而留存联系方式和现场救治情况的意图,主要是为了便于旅客后续能在医院得到更好的救治。只是列车工作人员没有作好沟通解释的工作,造成了误解。
单看陈医生的做法,原本是充满正能量的暖新闻,但是列车工作人员的做法却让这个暖新闻成了网民议论纷纷的舆情事件。列车工作人员的一系列行为更像是怕担责任而急忙甩锅。虽然从客观来看,列车工作人员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就像陈医生所表达的“它给了你们一个取证的途径,然后你们能保护自己,那我们谁来保护?”
其实为了鼓励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病人,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免除相关法律责任,如《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却仍然出现上述陈医生的遭遇,铁路方面忙着留下证据,一时疏忽,寒了医生的心。让人担忧的是类似案例较多发生之后,会不会产生像“扶老太恐慌”一样的恶劣影响,医生在抻出援手之前,要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担心。就如澎湃新闻所说的“人人求自保,却人人得不到安全。”
信任危机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法律仍需完善,一条法律毕竟不能囊括所有的现实情况,医生不应被甩锅,铁路方面也不应苛责,只有加强立法,才能让双方有更多信任,只有法律的强大支撑,才能让更多的“陈医生”义不容辞去救人。(桃子加山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