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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评:斗气别车绝非违法这么简单
发布时间: 2019-08-21 09:59 稿源: 法制网   编辑:宋佳容

  近日,“北京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飙车”事件进一步发酵,两车斗气、互相别停对方的路段发生地点为天桥南大街。共发生了三四次别车的危险操作。北京公交回应称,公交驾驶员存在行车斗气行为,已暂停工作。交警部门回应称,正展开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8月20日《新京报》)。

  梳理报道可知,现实中,两车或多车驾驶员因琐事开斗气车的现象时有发生,可以说,这种开斗气车的现场异常惊险,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要知道,追逐竞驶、互相别车的斗气车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交通规则那么简单,更涉嫌刑事犯罪。

  一般来说,开“斗气车”往往伴随着极速超车、压实线、逆行、急转弯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和礼让规则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面临着计分和罚款的处罚。同时,根据刑法,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斗气别车的行为显然属于追逐竞驶,严重威胁着交通秩序以及行人安全,应该被认定为危险驾驶行为。特别是,作为驾驶供不特定乘客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司机和对方车辆漠视乘客的安危而斗气别车,已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更大,不该被轻纵。

  必须指出,“斗气别车”行为与单纯的违反交通规则不同。在单纯的违反交通规则中,行为人可能是明知交通规则而故犯,但对危害结果却是过失心态,即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而“斗气别车”行为,行为人明知交通规则而违反,又对可能带来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甚至是故意追求一定的危害结果以给对方制造麻烦。因而,斗气别车一旦带来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件,行为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理当强调,在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多的背景下,交通秩序愈发重要。文明出行、互相礼让不能成为一句空话,任何交通出行参与者都应尊重规则,文明礼让,自觉拒绝损人不利己的斗气别车行为。执法机关也应强化力度,严肃追责此类高度危险行为,维护有序的出行环境,减少公众因不确定危险带来的不安全感乃至飞来横祸。(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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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网   编辑:宋佳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