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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拿起法律武器制止家暴
发布时间: 2019-08-29 10:57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王玉环

  近日,一则16岁花季少女,在离中考三天前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杀害的新闻登上热搜;泉州5岁男童遭后妈虐待致死的新闻引发网民痛心;家住深圳的10岁男孩小伦被父亲用皮带殴打……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暴事件频频曝光,而这仅仅是家庭暴力的冰山一角。

  2015年12月27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到今年,《反家暴法》已经实施了三年多,为何还存在这么多的家庭暴力现象呢?笔者认为,发生此类似事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部分地区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一是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在老一辈人的心中,认为养儿可以防老,而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一去无回。这就使得许多女性即使遭受到了不平等待遇甚至暴力,却一直沉默并习惯。这种传统的思想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一时间很难改变。二是大男子主义依旧存在部分人的心中。很多男性认为,作为一家之主,妻子就应该听从他的指挥,打骂自己的妻子理所应当,并无任何不妥。很多恶性的家庭暴力案件,也都是因为妻子一再退让,导致丈夫的肆无忌惮。

  其次,法律保护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知识的认知,很难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很多家暴事件都能够反映出受害者或其监护人通常把家暴行为归结为命不好,默认并低了头,却从没想过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问题,保护自己和家人。而许多施暴者以教育之名认为自己打人理所当然,不认为自己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最后,执法层面存在困难。“清官难断家务事”古来有之,碍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等多种原因对于部分地区及个人执法比较困难。目前的很多执法者,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运用调解较多,上升到执法层面较少。这就要求我们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学习,针对不同的人群应懂得如何才能更好有效的进行执法。

  大力的普法宣传也应持续不断进行,要加大对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等各种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糖糖)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王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