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冬季是非常寒冷的,伴随凛冽北风而来的生冷是进入深秋后对冬天的第一次提示。天气似乎总是喜欢撩拨规定的供暖起止时间——供暖前和停暖后常常会有一次突如其来的低温天气,让人措手不及。也因此,每到供暖季都会有不少人要求提前供暖或延后停暖。执行了许多年的供暖时间自然是不能随意改的,这其中涉及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供给平衡,但是,真的就不能改吗?
以2019年为例,10月下旬那场突然的降雪又一次让人们谈起,每年最冷的时候不是“数九”,而是供暖前与停暖后的那几天。尽管有领导多次表态、有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宣传,称11月1日0时准时达标供暖,可实际情况却是11月1日城区大片区域没有暖气,以至于当天早上人们打招呼时互相问候的话语从“吃了吗”改成“热了吗”,网上关于集中供暖的相关问题也再一次被撩起。
每到供暖季节总有相关投诉充斥于网络,供热温度不达标、过热费收取不合理、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有问题、停暖退费扯皮多、供热费收取难度大、老旧小区供热费积欠多……焦点几乎全部集中在费用与温度的不对等上。供热的达标温度到底是体感温度还是室内平均温度,亦或者是散热器温度,在各相关方那里似乎一直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
温度,成了所有问题的根源。
“暖气不热就不缴费”“天冷的时候不热、天热的时候不烧”“房子没人住为什么要交过热费”“集中供暖不如自已烧”……关于温度的争议始终贯穿于整个供暖季,住户与供热站之间长久累积的矛盾也大多源自温度标准的各执一词。由温度引发的矛盾就这样年复一年的上演着,而住户与供热企业之间的矛盾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难弥合。
曾有调查报告称,冬季供暖是主要靠补贴维持的公共项目中为数不多的赢利项目。调查数据的来源我们不得而知,供热公司的经济账是如何算的也无从知晓。惟一能够确定的是,老百姓心里认定的标准只有“热”与“不热”。
2019年9月天津市政府决定,在2018年提前供暖半个月的基础上,今年再提前供暖半个月,同时将停暖时间推后半个月。这项举措得到了老百姓的称赞——执行了多年的老规矩终于向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改变了。当然,每一个地区都有自身的实际情况,只能借鉴不能生搬。但不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积极与进步的转变。
供暖涉及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得失,更是由温度这个小小基点衍射出的整个漫长冬季中,老百姓感受到的舒适感、幸福感与获得感,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老规矩”所代表的固化思维向着更加人性化改变的变化方向是值得我们努力的,毕竟,只有跟着趋势谋发展才能真正进步。
(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