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表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效震慑犯罪。
近年来,新闻报道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被猥亵、杀害、虐待、校园欺凌、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恶性犯罪时有发生。
据最高法介绍,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注意体现“宽容包容但不纵容”的精神。对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人民法院都宣示了“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的态度立场。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更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和法治强国的建设。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保护,离不开学校教育,更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强化互联网背景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完善司法对未成年人的保障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只有在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才能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梧桐糖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