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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不懂事,人要明事理

发布时间: 2021-11-26 10:11 稿源: 法制网   编辑:胡巧

  天下苦不文明养犬久矣。先是河南安阳一名老人在小区散步时被两条狗扑咬,历时两个月几经调解,养犬人才在压力下赔礼道歉;又有湖北武汉卢某某与遛狗不牵绳的邻居纠纷长达两个多月,最终跳楼轻生,疑似“拿命控告”。近期发生的几条新闻,让城市养犬话题备受关注。

  养犬要文明、遛狗要牵绳,这已经是老生常谈。近年来,多地出台条例规范养犬行为。曾有城市拟规定狗绳不超过1.5米引发讨论,后来逐渐形成共识。在国家立法层面,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规定了饲养动物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今年5月生效的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明确,“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但从现实情况看,距离全社会文明养犬的目标,似乎还差得远。

  遛狗牵绳不难,为何总有人不遵守规则?“跖犬吠尧,吠非其主。”主人眼中再聪明温和的狗,也无法排除攻击其他人的可能性。小动物可以不懂事,人不能不讲理。人狗矛盾往往是人与人的矛盾。大多数人对动物没有与生俱来的敌意,只要养犬人看管好犬只,人们完全可以尊重养犬者喜好。反过来,养犬人也要尊重他人,既然选择养犬,就要对犬只负起责任。不牵狗绳和放任犬吠、随意弃养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一样,折射出养犬者文明素质亟待提高。武汉涉事业主强调“养了8年从未发生过人狗不和谐的事”,其实没什么说服力,反而会给纠纷火上浇油。

  养犬人不约束宠物,就要有规则来约束养犬人。然而,一些文明养犬的管理责任主体拎不清问题,近期两起事件颇具代表性:武汉卢某某向物业求助无果,安阳城管和公安机关对于由谁办理养犬证夹缠不清。小区物业缺乏强制约束力,往往会纵容不文明养犬行为;养犬管理涉及公安、城管、卫生、防疫等多个部门,职权模糊地带容易出现扯皮推诿。此外,当事人来不及固定证据、没受到实质侵害等情况,都可能使诉求被忽视,给维权带来困难。还有的地方则用力过猛,2020年湖南永州城管当街打死未牵绳的犬只,受到质疑——养犬人的错不该由动物用生命承担。

  文明养犬已经有法可依,做到有法必依,制度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要像酒驾、高空抛物一样严格管理,常抓不懈。除了面向饲养者加大宣传力度,更要让养犬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这就要求不断细化责任,比如养犬证由谁来办理、发现无牵引的犬只如何处理等,要有明确规定。尤为重要的是,有关单位需要告知公众,遇到不文明养犬、犬只伤人的事情该如何解决?究竟是报警,还是联系城管,抑或是督促小区物业解决?卢某某轻生原因还不明朗,但其生前“拿命控告”的声明委实令人触目惊心。在笔者看来,当不文明养犬的人不听劝告,立刻报警并不是小题大做。(作者:笃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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