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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好友退押金”侵犯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 2021-11-26 10:11 稿源: 法制网   编辑:胡巧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ofo商城推出“拉好友帮退押金”功能,引发热议。有网友称,退押金是用户享有的权利,不应该有附加条件。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操作是“坑完自己坑朋友”。

  众所周知,ofo公司因为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很多用户的押金难以退还。据报道,ofo的APP数据中显示,仍有1500余万名用户还在等着退押金,而押金的金额从99元至199元不等。就算按照99元来计算,待偿的押金高达14.85亿元。因而,在众多消费者面临退押金难题的情况下,ofo公司不是想方设法退还押金,而是生出“拉好友帮退押金”的馊主意,显然有再次“割韭菜”的嫌疑。

  经营者变着法子不退押金,或者设置退押金障碍和条款的方式,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可见,ofo公司的行为早已构成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违法责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之单个用户的押金数额不大,一些用户似乎原谅了ofo的推诿扯皮。遗憾的是,相关经营者不仅不想尽办法尽快退还押金,反而变着法子挑战公众的忍耐底线。“拉好友帮退押金”就是典型的“作妖”,正如网友回怼的那样,“要解套先让朋友入套,这是在考验人性?”“这不是拉好友,而是拉仇人。”因此,相关部门该出手给这种无良行为一个说法了。(作者: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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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网   编辑:胡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