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兰州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评论  >  说法
四大举措彰显宪法尊严和权威

发布时间: 2022-10-12 11:51 稿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编辑:张殷绮

  党的十八大以来,宪法尊严和权威不断彰显。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国家依法设立的法定日期。

  各部门、各地方,通过学宪法、讲宪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通报违宪违法案件等,不断创新宪法宣传形式,挖掘宪法宣传内容,使全体人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能力不断提升,强化了民众的国家认同感、民族认同感和宪法认同感。

  宪法宣誓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它通过庄严的仪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教育,确保宪法精神和规则入脑入心,同时也塑造民众的宪法信仰,烘托宪法至上的氛围。宪法宣誓是宣誓人把宪法原则和精神,外化于形、内化于心的过程,培养了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敬畏和对人民的忠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担负着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使之成为我国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它在统一审议法律草案时,认真履行合宪性审查职责,确保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对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发挥了独特作用。

  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一方面,对在立法过程中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提出的涉宪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合宪性审查意见;另一方面,对发现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定机关进行修改或废止,是我国宪法监督的两种基本形式。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计,我国宪法监督机构共督促制定机关备案、修正、废止规范性文件两万余件,切实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宪法监督机构和合宪性审查制度,是彰显宪法尊严和权威的重要举措。(作者:法治网特约评论员焦洪昌)

  (本文为转载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稿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编辑:张殷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