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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不应被滥用
发布时间: 2024-07-25 13:08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王萌

  近期,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面临着一个痛心的局面:400多条裙子被退货,大部分已被试穿,打开包装后更是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无法再次销售。这导致他直接损失近八千元人民币,同时网店退货率飙升,店铺排名和权重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无独有偶,广州的网店老板王先生也遭遇过类似的情况。在“六一”儿童节前夕,他的网店收到了大量家长为孩子购买演出童鞋的订单。活动结束后,许多家长选择退货,甚至有的鞋子已经严重磨损。王先生气愤地表示,这种情况每年都会发生,个别学校也会批量订购服装,活动结束后大量退货。

  此类事件并非偶然,有报道称,某电商平台上女装商家的退货率高达80%。有网友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政策,消费者有权退回不满意的商品。也有不少网友对恶意退货行为表示反对,认为买家滥用相关政策,是自私和不道德的行为,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居高不下的退货率已成为一些电商平台的普遍问题。“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目的是为了让网购消费者享有与实体店购物同等的检查、试用商品的机会,是网购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有力保障。部分消费者却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利用该政策“薅羊毛”,对诚信经营的商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利用该政策“任性”退货,还有人在网店购买正品后以旧换新、以次充好进行退货。在某社交平台上,甚至有博主分享如何利用运费险的漏洞“薅羊毛”,赚取退货快递费与运费险赔偿之间的差价。更有甚者,个别消费者瞄准了商家精致的包装纸箱,将货品换成劣质包装进行退货。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新规旨在纠正长期以来无理由退货交易中的乱象,明确诚实信用原则是无理由退货权立法的根本要求。

  消费者在网购前应做好充分的功课,了解产品的品质、价格等基本信息,避免盲目消费,合理行使无理由退货权。长远来看,恶意退货会导致运费险成本上升,最终带来的经济损失将由消费者和商家共同买单。因此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全面审查现有的运费险政策,发现并填补漏洞,明确界定运费险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此外,应加大对保险诈骗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利用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快速识别异常交易,确保平台能够及时发现并打击如“薅运费险羊毛”等不当行为。同时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商家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综上所述,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应共同努力,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提升技术手段,诚信经营,合理消费,共同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埙)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