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三峡幼儿园园长因收6.16元巧克力被开除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多数网民认为这一处理方式过于严苛,甚至有“小题大做”之嫌。从多个角度来看,这一决定不仅引起了法律层面的争议,也触及了教育环境中师生关系和道德伦理的社会问题。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法院认为,王某仙收受的巧克力价值较小,且是小朋友出于喜爱和尊敬而赠送,不宜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幼儿园以违反规定为由开除园长,未充分考虑礼物的性质和价值。这意味着,园长的行为并未达到严重失职的程度,因此被开除的决定可能过于苛刻,有点过往矫正。
其次,从教育环境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对师生关系的定义起到反面作用。古人云“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如果法律不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只是机械地执行,那么就违背了通过法律规范社会行为的初衷。
一方面,接受学生的小礼物,如巧克力、糖果等低价值物品,是师生之间正常的情感表达。如果仅因为这点事而开除教师可能会让老师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变得谨小慎微,不敢与家长和学生有过多的互动,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教学质量,产生弊大于利的负面影响。老师可能会因为害怕被误解而不敢接受学生的任何礼物,哪怕是一张小小的贺卡或者一句感谢的话。这无疑会让师生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疏远,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
另一方面,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培养人格健全的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情社会,尊师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学生来说,这种死板的执行规则,也可能让他们会觉得自己的一番好意被曲解,阻碍学生正常表达师生情的方式,这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并不是一件好事,家长、学生和老师的合作至关重要。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情而破坏了双方的信任,那么对于孩子的教育将是非常不利的。
最后,从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被看作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误解。我们应该反对的是教师索要礼物和家长攀比送礼的行为,而不是学生自发、纯真的礼物。这样的礼物反映了学生对教师的尊敬和喜爱,如果将其视为违规行为,无疑是对这种情感的冷漠和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误读。
幼儿园老师收6.16元巧克力被开除事件,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该在维护教育行业廉洁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老师和学生的感受,不要寒了教育者的心。也希望教育部门要注重制度执行的灵活性,避免机械执法,莫让“小题大做”破坏师生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