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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开展“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试点
发布时间: 2014-12-26 09:58 稿源: 中国兰州网   编辑:朱佳

  8种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为深入贯彻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民生“五大行动”,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研发基于互联网的“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系统。

  据介绍,“随手拍”微信举报范围包括两类:一类是给予鼓励并公开曝光的,包括12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辆进出站的;公交车不按次序排队进站,斜插上下客影响相邻车道车辆行驶的;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的;压实线行驶的;遇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占用对向车道超车的;压导流线行驶的;不按规定掉头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的;驾驶车辆接打电话看手机的。另一类是经查处核实给予奖励并曝光的,包括8种交通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校车的;校车超员的;驾驶货车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挪用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

  路遇交通违法实名举报

  据了解,交通参与者拍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后,通过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平台实名举报。举报者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拍摄2至3张照片,能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外观,违法地点周边环境或标志标线,以及违法事实,照片须为原图。关注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实名绑定后上传照片,并按要求选择并填写举报信息,并可查询举报记录。

稿源:中国兰州网   编辑: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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