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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农民的馅饼不能变陷阱
发布时间: 2017-12-05 15:57 稿源: 法制日报   编辑:王萌

  7年的改革试点项目,最终给农民的是个烂尾工程。7年来,当地农民为了收回土地多次要求与开发企业解除合同,市政府也多次作出批示,但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开发企业占着土地却不进行有效开发,农民因为一纸得不到执行的合同,对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无法真正落实,7年来损失惨重。

  力村的土地改革试点,不由得让人感叹改革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农业部11月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国实测承包地面积15.2亿亩,已经超过二轮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确权达到面积11.1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相关要求,基础性的工作是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同时,他还强调,在承包土地确权的基础上,2018年将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深化阶段的转折年。

  在这种情况下,力村这场烂尾的改革试点无疑是给我们新一轮大规模的农村土地改革提了个醒。

  首先,改革必须毫不动摇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利益不受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条底线,绝不能以改革为借口损害农民的利益,改革即使不能让农民的利益最大化,也不能把农民的利益改小了、改没了。

稿源:法制日报   编辑:王萌